各學院:
開展評優工作是對研究生思想表現、學業成績、科研水平及綜合素質的總體評價,也是調動廣大研究生積極性,促進學校良好學風和校風形成的重要手段。為保證本次研究生評優工作順利開展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優獎項及評選范圍
(一)本次評優共分為“優秀研究生”和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、“社會活動積極分子”三類獎項。
(二)評選范圍
1、 在學制年限范圍內按時報到注冊并取得學籍的全日制研究生(檔案在校、非在職),一年級學生不參評。
2、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能參加當年評優:
(1)該學年違反校規校紀且受到處分者;
(2)該學年課程成績有不及格者;
(3)違反研究生學術道德和考試誠信者;
(4)未按時完成培養環節者;
(5)未按時繳清學費和住宿費者;
(6)未按學校規定報到、注冊者;
(7)未經學院、導師批準請假擅自離校者。
(三) 當年提前攻讀博士研究生按原碩士班級參評。
二、評選名額
評選名額由黨委研工部進行測算和分配,其中 “優秀研究生”名額不超過參評學生人數的10%;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名額不超過參評學生人數的2%,校研究生會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名額不超過其總人數的5%;“研究生社會活動積極分子”名額不超過參評學生人數的2%。
三、評選條件及標準
(一)評選基本條件:
(1)熱愛祖國,熱愛社會主義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努力學習黨的各項政治理論知識;
(2)遵紀守法,尊師敬長,團結同學,關心集體,積極參加班級、學院、學校開展的各類活動;
(3)學習目標明確,勤奮踏實,勇于進取,課程成績優秀;
(4)學術思想活躍,具備良好的科學素養和學術道德,注重創新能力的培養。
(二) 評選標準:
1、“優秀研究生”評選標準:
博士研究生
(1)博士二年級須公共學位課、專業學位課均分不低于80分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:
①以本人為第一作者,山西農業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,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在國家一級學術期刊或SCI、EI收錄的學術期刊上至少發表1篇研究型論文;
②以本人為第一作者,山西農業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,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在國家二級核心期刊上至少發表2篇研究型論文;
③主持研究生創新項目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(排名前3)、省、部級科研項目(排名前2);
④獲省級以上科技成果獎(排名前3);
⑤獲得與本學科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(排名前2)。
(2)博士三年級須中期考核優秀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:
①以本人為第一作者、山西農業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,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在國家一級或SCI、EI收錄的學術期刊上至少發表1篇研究型論文。
②以本人為第一作者,山西農業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,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在國家二級核心期刊上至少發表3篇研究型論文;
③主持研究生創新項目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(排名前3)、省、部級科研項目(排名前2);
④獲省級以上科技成果獎(排名前3);
⑤獲得與本學科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(排名前2)。
碩士研究生
(1)碩士二年級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:
①以本人為第一作者,山西農業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,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在國家二級及以上學術期刊上至少發表1篇研究型論文;
②在創新方面取得顯著成績,獲省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(排名前5)或參與完成的科研成果通過省級鑒定(排名前3);
③主持研究生創新項目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(排名前5)、省、部級科研項目(排名前3);
④獲得國家發明專利(排名前5);
⑤英語六級成績不低于425分且公共學位課、專業學位課平均成績不低于85分。
(2)碩士三年級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:
①以本人為第一作者,山西農業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,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在國家一級或SCI、EI收錄的學術期刊上至少發表1篇研究型論文;
②中期考核優秀且以本人為第一作者,山西農業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,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在國家二級核心期刊上至少發表1篇研究型論文;
③以本人為第一作者,山西農業大學為第一單位,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在國家二級核心期刊上至少發表2篇研究型論文;
④在創新方面取得顯著成績,獲省、部級及以上科研成果獎(排名前5)或參與完成的科研成果通過省級鑒定(排名前3);
⑤主持研究生創新項目或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(排名前5)、省、部級科研項目(排名前3);
⑥獲得國家發明專利(排名前5)。
2、“優秀研究生干部”評選標準:
(1)思想政治過硬,關心學校大事,熱心為同學服務,勇于承擔學校、學院交付的各項任務;
(2)在班級、學院或學校任研究生干部,責任心強,工作能力突出,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號召力,積極組織開展黨團倡導的各項活動;
(3)學習刻苦,勤奮鉆研,二年級參評人員須公共學位課、專業學位課平均成績不低于75分。
3、“研究生社會活動積極分子”評選標準:
(1)在社會工作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各級、各類學生干部;
(2)熱愛集體,積極參加各類有益活動且表現突出的學生。
四、評選程序
1、研究生本人申請。研究生根據個人實際情況,認真填寫優秀研究生、優秀研究生干部、研究生社會活動積極分子登記表。
2、導師推薦。導師綜合研究生日常學習態度、科研能力、創新意識、團隊協作等多方面表現進行推薦。
3、 學院推選。學院成立研究生評優工作組并進行評審工作,要求做到推薦指標公開、條件公開、程序公開和結果公開。
4、學院公示。學院確定評選人選后,對評選名單和相應材料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,接受師生監督。公示無異議,各學院11月23日前將評審結果報送黨委研工部,要求報送材料紙質版加蓋學院黨委公章,電子版發至sxauygb@163.com。
五、其他
用于參評上一年度優秀研究生的論文不能用于本年度參評使用。
六、報送材料:
1.xx學院2018年研究生評優工作組名單;
2.山西農業大學優秀研究生登記表(一式三份);
3.山西農業大學優秀研究生干部登記表(一式三份);
4.山西農業大學研究生社會活動積極分子登記表(一式三份);
5.xx學院2018年研究生評優匯總表;
6.優秀研究生參評論文原創性聲明。
研工部 研究生院
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